常见房产质量纠纷有哪些

2023-09-02 99浏览
摘要:<p>一、凡以房产为标的买房、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因单位内部分配公 </p><p>一、凡以房产为标的买房、 </p><p>租赁 </p><p>、 </p><p>典当 </p><p>、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 </p><p>代理 </p><p

一、凡以房产为标的买房、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因单位内部分配公

一、凡以房产为标的买房、

租赁

典当

、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

代理

、居间、使用、

转让

、确权等民事

行为

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二、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法院受理

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

合同

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

辞职

,或被单位

除名

开除

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法院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

现房

产权

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

租金

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五、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应由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以违章建筑为标的发生买卖、租赁、

抵押

等民事纠纷以及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邻里纠纷可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六、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原告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有关私房落实政策的案件,如私房

社会

主义改造中的问题,建国初期由有关部门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港、澳、台胞私房政策的问题等,原告应向当地落实私房政策部门或有关部门按私房落实政策先落实了房产,后又撤销的,当事人对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产证

难办、房子质量有问题、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和物管

公司

乱收费等等。

人们通常说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指房屋达不到法定或约定的质量

标准

,存在质量

缺陷

。从总体上分,房屋质量问题大致有三类:违规质量问题,违约质量问题,使用质量问题。

(一)关于房产证书(房产合法性)的纠纷购房者要谨防开发商和销售商用异地或其他合作开发商的手续卖房。比如,某些开发商因大规模土地开发,工程不得不分期进行,一期办理了一系列合法手续,二期因有关手续尚未办理下来,为筹集

资金

房产纠纷现象扫描

房产纠纷是一直困扰着房地

产业

的顽疾,仔细分析纠纷缘由,业内人士认为,主要集中在入住

阶段

,入住以后的面积问题、质量问题、改动

规划

、物业

管理

纠纷以及产

权证

的迟滞办理等纠纷日趋增多。而入住前纠纷反映比较普遍的是

定金

问题。

面积总是难以说清

交房时,

业主

经常发现面积有问题:一是产权登记的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误差;二是业主自己测算了面积与合同面积有误差。前一种情况,业主依合同的约定及法律规定,即可找到依据与开发商论理或依法解决;后一种情况,则很难解决。一是产权证未办,开发商往往推辞应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待产权证办后再行处理;另一方面,业主也不能拿出权威的测量结果作为依据,据以与开发商理论,因此,使得面积纠纷难以说清也就无从解决。

渗漏裂缝问题堪忧

房屋质量纠纷仍是各种纠纷中的重点,而且与往年不同的是,由于开发和销售总量的加大以及小区规模的增大,渗漏、裂缝、装修不合约定等纠纷往往在一个小区是普遍性的,因而形成团体纠纷。某小区就因渗漏问题形成数百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影响很大。类似这种群体性纠纷在西安为数不少。

改动规划蓝图变味

一些小区将原规划的绿地,社区配套设施及公建改建成其它赢利性建筑或办公用房,或者扩建、插建,改变小区

容积率

及楼间距。规划的改变不仅影响到业主的居住环境和质量,严重的会影响其通风、采光,而对开发商而言,会造成不讲

诚信

的不良影响。因此,对于规划的变更,开发商更应慎重为之。

物业管理缺少亲情

物业管理纠纷无疑是今年纠纷的一个

点,由于其涉及收费、

服务

质量、安保、业主委员会的相关

权益

等方方面面,因而物业管理纠纷复杂而又涉及面广,牵扯人数众多。究其根源,源于缺乏立法的规范和大众法律意识的淡漠,当然物业管理在我国特别是本市尚处于发育期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产权证难以到手

业主入住以后,迟迟拿不到房产证的情况很多,有的往往是一幢楼甚至一个小区的业主均拿不到房产证,因而形成大量纠纷,影响面很大,解决也相当困难。究其原因,往往是前几年房地产市场不规范,开发商手续不全或欠缴有

关税

费所致。随着市场整顿力度加大,开发商

自律

加强,这种纠纷势必会大量减少。

认购定

能否退回

一些

项目

在具备销售法定条件前,往往搞认购,让购房者交一定金额的定金。当购房者不能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或购房者改变主意后,因收取的定金是否应返还就往往争执不下,形成纠纷。对于定金是否应收取﹖收取以后是否能退﹖各方也是各执一词,尚无定论,而且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对这一问题也不一致,因此,尚需立法或法律解释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