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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擅自卖掉子女房咨询-打存量房买卖官司律师-番禺区咨询

2023-10-18 75浏览
摘要:<p>广州夫妻一方擅自卖房合同有效吗? </p><p>《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十九条: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人民z法z院应当依照《人民z法z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z讼法gt;的解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通知夫妻另一方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z讼。 </p><p>买受人也可以申请追加夫妻另一方作为共同被告

广州夫妻一方擅自卖房合同有效吗?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十九条: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人民z法z院应当依照《人民z法z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z讼法gt;的解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通知夫妻另一方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z讼。

买受人也可以申请追加夫妻另一方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z讼。买卖合同因出卖人没有处分权不能履行的,人民z法z院可以向买受人释明变更诉z讼请求为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判z决合同继续履行:

(一)夫妻另一方追认买卖合同的;

(二)买受人举证证明夫妻另一方知道而未表示反对的;

(三)买受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一方擅自卖掉子女房咨询,并占有使用房屋,夫妻另一方未在合理期间提出异议的;

(四)有其他情形,可以认定买受人属于《人民z法z院关于适用lt;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的“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登记在自己一方名下的共有房屋,已经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另一方请求追回房屋的,依照善意取得的规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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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家擅自高贷,卖家能解除合同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卖家取得同贷书后,贷z款金额比房价还高,卖家觉得不合常理,出于风险考虑要求与卖家协商确定支付房款的时间,签订补充协议,终因补充协议无法达成一致,卖家解除合同获得法z院支持。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陈买家、何卖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综合陈买家、何卖家的聊天记录以及双方证据,在签订案涉合同后,陈买家向何卖家支付了定金50000元,何卖家亦应依约履行其合同义务,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网签手续和协助陈买家办理按揭贷z款手续。当买方的第z一个落名人黄某未能贷z款,买方更换了另一个落名人霍某,贷z款银行出了个人住房贷z款意向书后,何卖家认为同意贷z款的金额比合同约定的房款还要高以及更换了落名人,何卖家出于风险考虑,要求与陈买家协商确定支付房款的时间并非过分不合理。案涉合同约定“买方以他人名义签署网签、贷z款及协助该物业的交易过户手续”等内容,番禺区咨询,导致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在双方就补充协议的条款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案涉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因此案涉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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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房多卖的情况下,谁有权要求履行合同?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二十四条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一般应当

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应予支持;

(二)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三)均无上述履行行为,接受商品房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四)均无上述履行行为,登记机关已经受理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的买受人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五)均无上述履行行为,办理网上签约或者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买受人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六)均无上述履行行为,依约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七)均无上述履行行为,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恶意抢先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预告登记的买受人,不能优先于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在房屋查封期间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对抗申请查封房屋的买受人。

对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应当综合主管机关备案时间、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以及其他证据等因素进行确定。

人民z法z院在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查明还存在其他买卖合同关系的,应当通知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z讼。原告的诉z讼请求明显不能成立,或者案件争议焦点不涉及原告与第三人权利先后顺序的,可以不通知该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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